建立沿革:
此廟建於1818年(嘉慶23年)2月15日,昔日庄民就地取材,以土角砌成小廟,位於本庄東南側處。當時頂湳庄地勢低漥。四周平原,地曠人稀,自然環境優美,人口密集在部落中央,平原中有著清明水秀的池沼,庄民稱為:「土地公窟」座落頂湳段300號,面積0.8043公頃,該池沼係為排除庄內排水容納之寶池,嗣後庄民藉池放殖養漁,而且黃昏時池沼周圍平原中,時常出現黃金色的長方形閃光世俗云土地公火,庄民失足墜落池沼中事故前後凡數百位,始終未釀成人命是為奇蹟。土地公的威靈顯赫,由是可證。是時地方長老及庄民信心更濃,異口同聲,召開庄民臨時會議,1928年(昭和3年)將該土埆砌成之小廟遷建至本庄西南側黃順天先生之宅後處,以磚造建成小廟,祀奉土地公加雕刻奉土地婆。至1945年(民國34年)台灣戰後再由本庄庄民會議推選李萬值、程金元、廖萬和、廖順從等四人為管理人至今。因現任管理人李萬值、程金元等兩人已逝世,且廖萬和及廖順從等二人年紀老邁,因此召集地方士紳,召開信徒會議。議決擬變更管理人名義,以健全福德爺財產管理之功能。祈求「福德正神」大顯神通,護國佑民,香火鼎盛。 1964年(民國53年)[民國52年],配合政府辦理農地重劃,因地方排水系統變更,再次遷建至本庄西北側處,現在風光美麗的小廟宇,繼續祀奉土地公、土地婆(福德正神)。本庄養魚池「土地公窟」曾由庄民的議決為公有地,然後地方長老(保正)向日治時代土地登記所,提出申請登記「養魚池」係頂湳土地公為「業主」。而後選本庄林允枝先生為福德爺養魚池管理人,因林允支年紀老邁,由其子林忠信(保正)為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