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沿革:
斗六市重光里在清朝時期是嘉義廳斗六堡菜公庄,民國前十年由日本統治(明治35年)行政區域劃分為台南州斗六郡斗六街菜公庄,中華民國三十四年第二次世界大戰日本把台灣歸還中華民國統治行政區域劃分為台灣省雲林縣斗六街重光里後來斗六街改為斗六鎮並升格為斗六市。
在清朝末年,大陸文化漸漸傳入在台灣生根發展,先民定居後,點選帝爺廟現址,用竹木興建茅舍一棟,作為庄民公共用地,當時庄民務農,收入有限,不足糊口,無能力興建廟宇。所以利用此茅舍暫時供奉先民自福建省奉請來台之"玄天上帝"老帝爺及其他雕刻之諸神神像,在此地舉行祭典拜拜。祭典完畢後,將神像奉請到新爐主正廳安座,由爐主負責早晚禮佛工作,平時則在此處設立學堂傳授漢學,教育子弟傳承中國文化。啟發菜公庄人之漢學基礎,功不可沒。日本政府據台後,此地向政府登記為"公業帝爺"所有,由當時之保正- 林得輝 先生為管理人,且改為日語夜學班,教育日文。
中華民國二十二年(昭和八年)台南州斗六街役場指定本庄為建設模範部落,當時之保正- 張文剪 先生發動庄民出錢出力,配合在廟宇預定地內,興建木磚造約4 0坪 左右的日式集會所一棟,除供集會外,兼辦理日語夜學班,教導日語及傳授日本文化。中華民國二十五年日本政府推行皇民化運動,要廢除台灣人的宗教信仰改為日本化,各學校或派出所單位興建日本神社,下令將帶有中國文化的神像集中在斗六市中山公園內燒毀,當時本庄將真的神像藏匿起來,另購買替身神像交出,才保住現在的神像金身逃過此劫。
中華民國三十四年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日本將台灣歸還中華民國,台灣正式脫離日本政府的殖民統治,得到自由恢復正常的生活,行政區域原是台南州斗六郡斗六街菜公庄變更為斗六區斗六街重光里, 中華民國六十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政府辦理寺廟登記,登記為"公業帝爺廟",民國七十五年公業帝爺廟信徒生活已有改善,覺得帝爺廟外表是一棟集會所,不像廟宇,希望重建公業帝爺廟。遂於民國七十九年發起重建帝爺廟,成立重建籌備委員會,並召開第一次信徒大會選出委員、監事等四十七名。工程於 中華民國八十五年九月十五日 竣工,入火安座,命名為"明聖宮公業帝爺廟"。
明聖宮供奉先民自福建奉請來台之"玄天上帝"及"九天玄女"、"註生娘娘"、"包府千歲"等神明金尊,在本宮供信徒膜拜,香火鼎盛、神威顯赫,是菜公庄民的信仰中心及精神寄託。
資料來源:
斗六市重光里社區發展協會
http://tw.myblog.yahoo.com/jw!k2MLg_uBSEDP7eASVufj/article?mid=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