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沿革:
據廟內民國六十二年所立之「福德宮重建碑」所記︰「本宮肇建於清嘉慶年間,迄今垂百六零餘年,歷史悠久,人神與共。癸丑夏本村村民鑒於殿宇頹圮,乃集貲作三度修建之舉,俾使通達幽冥之神祇享祀得安,島民精誠輸賴有所尤有進者,斯土推展文化復興與彼岸摧毀中華文物形成強烈對比,興建伊始,欣承駐同首長汪公子章鼎力襄助五五七入—六部隊,義務承建,朞月竟功,茲是民望得副,善莫大焉。連江縣莒光鄉熾坪村全體村民謹誌。中華民國六十二年八月二十一日」村民們一致認為本廟始建於清朝嘉慶年間,當時所用之建料乃由福州採購,匠師也從當地禮聘而來。第二次修建時間為民國三十二年,仍由福建籍師傅施工。到民國六十二年,村民再次集資重建,由駐軍兵工單位協建。
主祀神為福德正神,由祖廟長樂沙洋村分香而來,陪祀龍角峰眾神,應為早先本村來自福建仙岐一帶居民將原鄉神明迎出供奉。本廟為目前連江縣(馬祖地區)唯一由土地公做主神龕的廟宇。傳說:本廟後方有兩塊大石,內有七、八尾紅色神蛇棲息。民國三十二年廟小必須擴建,由種鴉片獲利者出資捐獻;施工人工人不慎打開石塊,使得那幾尾紅蛇受驚嚇而離上,造成本村風水破壞,村內後來七、八個種鴉片的均未得好下場。據林金炎先生著《馬祖列島記》記載,此次修廟的匠師,拿走酬金與物資後不履約施工,結果遭神明懲罰,雙腳浮腫難於行走,心生懺悔再度回來工作,誠心把廟修好。民國六十二年建廟時,某位村民將施工建材竊為己有,土地公附身在乩童身上斥令其歸還,他才驚慌連忙認錯,還回建材。又有一次某年大年初一,駐軍舞獅隊伍未循往例先向廟神賀年,被罰在廟中翻滾無法出廟,在村長建議其營長向土地公燒香致歉後,才得以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