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可供記述事項:
A.公共祭祀活動(以本庄角頭為核心者):
以一日為週期:燒香
以一週或一月為週期:犒將日期為放兵後每初一十五於廟前廣場供奉菜飯作犒軍
附註:犒軍儀式由教士及乩童各一人主持
以一年為週期:接神.拜天公.許平安.主神或其他神明生日.3/1~3/5安營.繞境.普渡.10/中作平安後收兵
固定住他處進香活動:每年固定往福海宮進香,若神明指示則另安排行
附註:進香範圍南至三王宮,往北至三清宮
其他附屬開放性活動:問事.補運.收驚.安太歲.光明燈
與他庄或他處聯合組成信仰/祭典組織: 參與庄內神明及福海宮.普天宮的遶境
B.爐家頭主制度:
資格:第15鄰至16鄰居住者
人數:正爐1人.頭家2人
產生方式:卜杯
產生日期及地點:10月中
C.丁口錢或緣金:
收取範圍:第15鄰至第16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