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沿革:
清雍正元年(1723)設置彰化縣,縣治位於今彰化市區。雍正12年(1734)知縣秦士望認為邑無城池,難以保障官署人民的安全,乃傚仿諸羅知縣周鍾瑄的做法,於街巷外圍遍植莿竹,並設東、南、西、北四城門,四周鑿深溝為城濠,做為彰化縣城的防禦工事。
清乾隆51年(1786)林爽文事件,莿竹遭砍伐殆盡,乾隆60年(1795)陳周全事件再度遭受破壞。清嘉慶2年(1797)知縣胡應魁依原址栽植莿竹,又在四座城門增建城樓,然因土質鬆軟,又常發生地震,經過十餘年後,城樓多半已傾圮。
嘉慶16年(1811)知縣楊桂森率先捐出自己的俸祿,士紳賴應光等人倡議捐銀一萬五千元響應,遂庀材興工。職員王松等人認為土城易坍塌,倡議改以磚城較為鞏固,彰化城於嘉慶16年(1811)興工,至嘉慶20年(1815)完成。彰化縣城設有四個城門,東門為「樂耕門」,西門為「慶豐門」,南門為「宣平門」,北門為「拱辰門」。
西門福德祠建於何時,並無史料記載,僅知西門福德祠曾於清乾隆46年(1781)由鄉紳重修,據悉當時建築規模已具備有正殿及拜殿。清道光28年(1848)彰化大地震,造成正殿受損,隔年由西街信士陳庇修建正殿。清光緒7年(1881)西門福德祠重修,由總理陳上流倡議,並邀請宗親陳振聲、陳春煙及何秋華、余上論等人重修西門福德祠,將正殿增高,拜殿及廂廊依舊制修復。
日治時期市區改正,拓寬西門大通(今中華路),西門福德祠遭部份拆除,廟宇往後遷移,成為今日的風貌。
民國74年11月27日指定為第三級古蹟。
大西門重修福德祠誌碑(2012.07.08陳玟瑜 拍攝)
主祀~土地公、土地婆(2012.07.08陳玟瑜 拍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