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200年前當時荷蘭人為建一作引航燈塔,由唐山禮聘施工人員,為求工程順利施工人員有請土地公前來,後來工程完成全部人員返回唐山,就將土地公神尊寄放於燈塔附近山洞裡,經過歲月轉變,於無形中托夢給有緣人指示地點,在山洞中發現土地供請回家中祭拜,於民國62年募款興建廟宇民國75年重新改建並於民國86年建造兩邊廂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