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媽宮一帶的行政區域畫分 5 社,其中媽宮社含東甲、南甲與北甲,四社分布媽宮社郊外:紅木埕社、火燒坪社」後窟潭社與西衛社,合計 7 個聚落,稱三甲七保,並祀 10 座廟宇 ,包括闔澎宮廟的 澎湖天后宮 、 媽宮城隍廟 、澎湖 觀音亭 ; 媽宮社 三甲的 東甲北極殿 、 南甲海靈殿 和 北甲北辰宮 ,以及 火燒坪社 ...